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1-03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清查目标

(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三)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是指我校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仪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及用具、土地使用权、软件五大类资产。资产入账时间截至201812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清查准备(201914日—113日)

1、宣传动员。各单位向教职工传达资产清查工作通知,指导教职工尽快熟悉资产管理系统各项功能模块和各类业务流程。

2、数据检查。各单位全面检查资产管理系统中在账资产信息,针对已退休教职工或已调离本单位教职工名下资产,通过“实名制整理”或“资产调拨”业务办理资产信息变更,确保所有资产均落实到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名下(具体参见《资产实名制账目整理操作指南》)。

(二)单位自查(2019114日—201931日)

1、教职工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对本人名下资产进行核实,填写清查结果、存放地点等信息,具体参见《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业务)》。

2、涉及搬家的学院及平台应当借此机会认真进行清查,并在资产系统中将所有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落实到新的地点。

3、单位资产管理员检查本单位教职工个人自查情况,并汇总形成单位自查结果,具体参见《资产清查操作手册(单位业务)》。

4、清查结果反馈。各单位在线提交清查结果,并报送《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情况表》、《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损溢情况申报表》。涉及盘亏资产(有账无物),需在“备注栏”明确相关责任人。对于盘盈资产,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及作价依据 。

(三)学校检查(201934日—315日)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汇总、整改(2019318日—412日)

1、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向校长办公会汇报。

2、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对造成资产损失的单位、个人作问责和处罚。

3、财务处 、国资处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对盘盈、盘亏资产作账目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14

 

 

 

 

附件:

   1.资产实名制账目整理操作指南

   2.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业务)

   3.资产清查操作手册(单位业务)

   4.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情况表

   5.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损溢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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