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清查目标
(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三)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是指我校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仪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及用具、土地使用权、软件五大类资产。资产入账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清查准备(2019年1月4日—1月13日)
1、宣传动员。各单位向教职工传达资产清查工作通知,指导教职工尽快熟悉资产管理系统各项功能模块和各类业务流程。
2、数据检查。各单位全面检查资产管理系统中在账资产信息,针对已退休教职工或已调离本单位教职工名下资产,通过“实名制整理”或“资产调拨”业务办理资产信息变更,确保所有资产均落实到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名下(具体参见《资产实名制账目整理操作指南》)。
(二)单位自查(2019年1月14日—2019年3月1日)
1、教职工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对本人名下资产进行核实,填写清查结果、存放地点等信息,具体参见《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业务)》。
2、涉及搬家的学院及平台应当借此机会认真进行清查,并在资产系统中将所有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落实到新的地点。
3、单位资产管理员检查本单位教职工个人自查情况,并汇总形成单位自查结果,具体参见《资产清查操作手册(单位业务)》。
4、清查结果反馈。各单位在线提交清查结果,并报送《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情况表》、《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损溢情况申报表》。涉及盘亏资产(有账无物),需在“备注栏”明确相关责任人。对于盘盈资产,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及作价依据 。
(三)学校检查(2019年 3月4日—3月15日)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汇总、整改(2019年3月18日—4月12日)
1、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向校长办公会汇报。
2、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对造成资产损失的单位、个人作问责和处罚。
3、财务处 、国资处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对盘盈、盘亏资产作账目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4日
附件:
1.资产实名制账目整理操作指南
2.资产清查操作手册(个人业务)
3.资产清查操作手册(单位业务)
4.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情况表
5.安徽农业大学资产清查损溢情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