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再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9  阅读次数:

各位教职工:
  请尚未进行个税汇缴申报的教职工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缴(参见《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以确保可退税人员应退尽退,办理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请相互转告,谢谢您的配合。

财务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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