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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我校在校大学生重复参保问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8 阅读次数:
大学生医保和居民医保原则上不能重复参保,以下学生自己先行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由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比大学生医保稍低,建议以下学生自行到参保地退出居民医保,如不退保将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报销待遇。
学生名单见附件
财务处
2014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名单201409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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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振兴计划资金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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