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4  阅读次数:

各位校内住/租户:

为协助保卫处做好出租房人员、房屋在校内非教职工人员及非机动车智能门禁系统审批,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人员和非机动车智能门禁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校办字〔2022〕16号),现就该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请提出:所有租房户(含教职工出租、非教职工出租)、房屋在校内非教职工办理智能门禁申请必须由房屋所有人本人线上提出申请。

二、办理流程:房屋所有人(或户主)线上申请——教职工所属单位(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不含房屋在校内非教职工)——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审核——保卫处办理

三、所需上传材料: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和居住人身份证;房屋居住有效证明,如不动产证、学校房屋分配凭证等;租赁合同(不包括房屋在校内非教职工自住情形);居住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请各校内住户和租户即日起按以上提示办理申请手续。

特此提醒。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9月1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