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处2019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在3月1日前报送自查结果。截止3月15日,总务管理处、图书馆(现代信息中心)、植物保护学院 、林学与园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理学院、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仍未完成资产自查工作。根据清查总体工作安排,请上述单位务必于3月22日前完成自查任务,并报送自查结果(涉及整体搬迁至中西部大楼的学院最迟于3月29日报送结果)。
资产管理科对已上报的清查结果初步审核,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资产盘亏现象。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造成资产损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请相关单位对“盘亏资产”再次核实,清查结果如有变动,务必于3月22日前将变动结果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