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定期回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7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定期回收与处置管理规定(试行)》(校行字〔201945号)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将对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开展定期回收工作。

回收时间:每周四下午15:00-17:00

回收地点:实验室化学废弃物中转站(北三门内原垃圾站一楼)

各单位如有化学废弃物,请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定期回收与处置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安排专人(限在职教职工)负责办理化学废弃物转存工作。

《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转存统计表》等相关表格可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inrui@ahau.edu.cn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6578671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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