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网报审批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5  阅读次数:

各学院:
  2021年起执行新的《安徽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根据规定,“二级单位实行行政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如授权其他领导审批的,需向财务处提供书面授权书”。
  目前,各学院经费项目负责人和网报审批人均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如需变更学院经费网报审批人的,请于1月7日下班前将纸质网报审批人变更授权书(见附件)报送至财务处办公室(勤政楼237室)。

校财务处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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