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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变更固定资产登记标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8 阅读次数: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规定,从2013年6月1日起,我校固定资产登记标准更改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由原来5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由原来800元以上提高到1500元以上。
特此通知
国资处 财务处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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