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国库项目资金发放“三助”提前办理的提示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6-10-21  阅读次数:
  因国库清算和学校发放学生“三助”补助的时间不一致,且存在跨年度问题,需使用国库项目资金发放学生“三助”,请于2016年11月前三个工作日办理,否则年终国库经费收回后将不能办理。
  请互相转告,并注意向学生说明以及与研究生学院做好衔接。

校财务处
2016年10月3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