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国库集中支付中报销现金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11-17  阅读次数:
  根据安排,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项目)可报销少量现金项目,如:过桥过路费(学校公车)、出租车费、快递费。请需要报销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到财务处办理。 

校财务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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